
国家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电总局四个部门联合出台了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(简称《标识办法》),将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,出台这一办法主要是为了促进人工智能行业的健康发展,同时规范AI生成内容的标识方式,保护大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。
随着生成式AI、深度合成等技术快速发展,现在用AI生成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已经非常方便。虽然这些技术有助于经济发展、丰富网络内容,但也带来虚假信息传播、扰乱网络环境等问题。大家都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专门规定、加强技术监管、压实平台责任。
为此,四部门共同制定了《标识办法》,重点从“内容标识”入手,细化了之前相关规章中的标识要求,让标识既能起到提醒作用,也能用于追溯源头,从而建立开放、公正的治理机制,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有序发展。
《标识办法》明确了两种标识形式:
显式标识:在生成的内容或交互界面上,以文字、声音、图形等用户能直接注意到的方式呈现。
隐式标识:通过技术手段在内容文件的数据中添加,不易被用户直接察觉。
办法要求,相关服务提供者如果属于需标识的情形,应按规定添加显式标识,并在文件元数据中嵌入隐式标识。提供内容传播服务的平台也应采取技术措施,规范AI生成内容的传播。
同时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故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隐藏标识,也不能为这些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,更不能通过不正当的标识手段损害他人权益。
配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》也已发布,将于2025年9月1日与《标识办法》同步实施。
此外,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发布了相关的实践指南,为服务提供者提供编码规则参考。后续还会陆续推出关于文件格式元数据标识、各场景标识方法等一系列推荐性标准与实践指南,进一步支撑《标识办法》的落实。
来源:“网信中国”
详情链接:
https://www.miit.gov.cn/xwfb/mtbd/wzbd/art/2025/art_5e46c60f9a7141cdb584eb139f476ce9.html
